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促进郑州城市公园事业发展,12月5日,文化宫组织开展法治培训讲座,对《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进行集中培训,文化宫副主任陈颖主讲,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新修订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由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0月16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因地制宜、节约资源,注重植物景观营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乡土植物应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义务,对破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印发,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城市公园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具有改善生态、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科普教育和防灾避险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城市公园事业发展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传承中国园林文化,让城市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公园,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按规定依法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陈主任结合文化宫在园林绿化、公园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对《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五十一条内容和《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三十三条内容逐一讲解领学。这次培训对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依法依规开展园林绿化工作,提升城市公园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