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后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强化市民轨道交通出行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普及轨道交通安全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及相关法律责任,8月28日,郑州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在游园、廊道面向广大市民开展《条例》科普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守安全、懂法规、护秩序的良好出行环境。
活动中,志愿者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册、现场答疑解读、案例科普讲解、LED普法宣传屏循环播放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普法宣讲。宣传内容主要聚焦《条例》第四章安全与应急、第五章法律责任的核心条款,精准对接市民日常地铁出行场景,重点普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乘客禁止性行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安全隐患举报渠道等关键内容。同时,志愿者向群众解读违规进出轨道区域、携带违禁物品、扰乱乘车秩序、破坏轨道交通设施等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清晰讲明个人违规行为不仅会扰乱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引发安全事故,还将依法承担治安处罚、民事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结合条例中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等内容,向群众科普轨道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客流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让市民全面了解轨道交通安全运营保障体系。
宣传过程中,志愿者耐心驻足为老年群众、青少年、亲子家庭等不同群体细致讲解普法知识点,主动解答群众关于地铁安全出行、突发情况避险、违规行为界定等高频疑问,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摒弃不文明、不安全乘车行为,主动参与轨道交通安全守护工作,掌握基础应急避险技能,树立“安全出行、法治随行”的理念。
此次游园普法宣传活动,设置LED普法宣传屏1处,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发放宣传页300余份,张贴宣传页80余份。为筑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防线、为市民安全、便捷、有序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