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参建方:
为持续规范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局已分别于2025年4月8日、10月21日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相关项目部和参建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但因部分项目竣工时间久远,与原项目部及参建方无法取得联系,现通过我局官网就再次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建方(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监理、设计),对符合退还履约保证金条件的项目,请抓紧时间办理退还手续。
二、符合退还条件的项目需满足以下要求:
1、相关单位已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2、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证书。
三、办理退还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1、收据;
2、《履约保证金退还通知单》(见附件);
3、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请符合退还履约保证金条件的项目的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办理退还手续,相关资料准备好后报送至局财务处221房间。
联系人:彭博 0371-67888589
附件:《郑州市园林局(履约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