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综合比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聘用河南豫威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政策法规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程序聘任。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70号
联系电话:0371—67177617
邮箱:zzsyljf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