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要素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管控,确保项目能顺利且尽快完成工程结算等工作,我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向社会选聘1家具备有关结算审核工作经验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对郑州市中州大道景观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内部结算审核的造价指标进行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郑州市登记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应聘单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拟派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明确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应聘单位的其他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应聘。
2.优先考虑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应聘单位。
3.跟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全面理解本次项目的实施要求,制定合理完善的服务方案。
三、应聘时间、应聘需提交材料和应聘方式
(一)应聘时间
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应聘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2.企业营业执照;
3.工程造价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页截图;
6.服务方案。
(三)应聘方式
在应聘时间内按要求将以上有关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zzsyljcwsjcns@163.com。
四、其他说明
1.项目经政府审计部门终审后,根据本项目的资金状况及应聘单位的指标控制准确率的情况再协商咨询费事宜。
2.应聘单位应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审计规范,合理合规的控制该项目的造价指标,如与政府审计部门的终审结果偏差太大,扣减该单位咨询费,直到扣完为止,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应聘单位要如实并按照要求提供具备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