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选聘律师事务所询比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9/26 14:4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选聘律师事务所

2、采购方式:询比

3、预算金额:1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基本概况:为保障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工作需要,现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为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提供相应的专业法律服务。

4.2采购内容:为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4.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4服务期限:1年。

4.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6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段。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场所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熟悉行政机关工作运行机制。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⑤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将以下资料以PDF的格式发送到swzxjgk@163.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供应商全称+项目简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邮箱发放采购文件,请保持关注邮箱。

①授权委托书;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③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

2.地点: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

2.地点: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郑州市园林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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