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园林局 关于开展2015年“12•4”全国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12/02 00:0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九届九次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12·4”全国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九届九次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12·4”全国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郑治市办联〔2015〕7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任务,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及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活动安排

(一)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园林局关于在全市园林系统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郑园林〔2015〕114号)要求,组织一次宪法专题学习、组织一次宪法知识考试。

(二)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局机关在南门悬挂横幅,局属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要充分利用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展示屏、文化长廊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三)创新方式方法。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特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尤其是各公园、广场要将“宪法”宣传作为本月的重点宣传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推进本单位法制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精心设计宣传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特色,策划组织好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

各单位“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活动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要于12月10日前报局政策法规处,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底综合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

联系人:王勇辉   马强

电  话:67888807

电子信箱:zzsyljbgs@163.com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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