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居住区的景观设计
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03/20 00:00  

居住区景观设计的实质是对居住区户外空间环境的设计。积极的户外空间不是场地中除去建筑后留下的部分, 外部空间和建筑之间的图底关系是可以互换的, 由围合它的建筑物建立起向心秩序, 在其中创造出满足人的意图和功能的空间。景观设计师在规划阶段就应当参与到居住区的设计中, 在住宅和道路都未确定的情况下,根据居住区的规划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及用地条件的不同,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一、民生活规律

居民活动主要分为必要性活动、自发性活动以及社会性活动,其中受外环境质量影响最大的为自发性活动以及社会性活动,包括散步、养鸟、打牌、呼吸新鲜空气、驻足观望有趣的事情以及坐息等, 对这类活动而言, 只有在外部条件适宜、场所具有吸引力时才会发生。这些活动多数有赖于外部的物质条件, 良好的景观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二、居住区景观组成

1、外围绿化

居住区的外围绿化通常是市政绿地的一部分,作为住区内外绿地的过渡,具有区域性的作用。它是一个缓冲地带,其绿化要保持景观的连续性;如果居住区外围有自然山水等景观,还要注意不阻挡远处的借景。与外围绿化相邻的建筑通常后退红线,外围绿化达到一定宽度时,可有效地阻止噪声和尾气的污染。

2、入口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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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主入口位置的选择:出于安全性考虑,须距离城市主要交通道路交叉口70m以外。入口处大门式样和住区围栏设计要注意与居住建筑整体风格的统一。大门两侧可采用常绿乔木对植的方式,结合树木、花坛、水景、岩石等自然要素形成丰富景观,增加亲和力。进入住区,与大门对景的位置,可采用园林小品与水景相结合的布局。

3、道路景观

居住区的道路可把居住小区公园、宅间绿地、庭院连成一体,也是联系各小区绿地的纽带。居住区的道旁绿化,连接着居住区小游园、宅旁绿地,一直通向住区的各个角落,直至每户的家门口,与居民的关系十分密切。绿化的布置应根据道路级别、性质、断面组成、走向,地下设施和两边住宅的形式而定。

主干道(区级),宽10~12 m,有公共车通行时宽应10~14 m,联系着城市干道与居住区内部的次干道和小道相接,车行人行并重。可选择枝叶茂盛的落叶乔木作为行道树,以行列式栽植为主的各条干道的树种选择应有所区别。还可用耐阴的花灌木和草本花卉种植形成

花境,借以丰富道路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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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道(小区级),车行道宽6~7 m,连接着该区的主干道及小路等。绿化树种应该注意选择开花或富有叶色变化的乔木。其形式与宅旁绿化、小游园绿化布局密切配合,形成相互关联的整体。

联系着住宅群内的干道是住宅前的小路,宽3.5~4 m,要满足消防、救护等应急车辆通行的需要。宅间或住宅群之间的小道可以在一边种植小乔木,一边种植花卉草坪;转弯处不能种植高大绿篱,以免阻挡骑车人的视线;靠近住宅的小路旁绿化不能影响室内采光和通风。

4、中心游园及小广场

居住区公园也叫小游园、小花园或组团绿地,为居民区的公共绿地,是居住区中面积较大的块状绿地。常布置在居住区的中心部位,与商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设施或儿童游戏场地相结合,方便全区居民购物、观赏、游乐、休息或聚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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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级公园面积一般不小于1 hm2,最大服务半径800~1000 m;居住小区级游园,面积一般不小于0.4hm2,服务半径400~500 m,内园内具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园内设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

休闲广场应设于住区的人流集散地,如中心区、主入口处。广场周边宜布置适量的庭荫树和休息座椅,居民提供休息、活动、交往的设施,在不干扰邻近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证适度的灯光照度。铺装材料不宜采用无防滑措施的光面石材、地砖或玻璃等。广场出入口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三、结语

居住区环境作为城市空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人的生活休戚相关。景观设计师作为居住区室外环境的设计者, 应不断的寻求外部空间环境与人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方法和意义。用景观的语言, 通过改善居住区室外的物质环境, 促进居住区内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以使更多的居民有心理上的认同感和不同程度的参与性, 使居住区作为人类生活的载体, 成为真正满足人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理想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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